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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全省面试工作统一安排,现将杨凌示范区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杨凌示范区202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上午8:00

2.面试地点:杨凌示范区政务大厦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2.5月29日上午7:00,考生在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集合,集中进行资格验证、抽签。

3.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四、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月31日将在省政府门户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同时公告体检工作安排。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注意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29-87035350 87036106

附件:1.杨凌示范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情况表

   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杨凌示范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情况表(各职位的人员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
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职位名称备注
1穆玲玲2112810100109211113983杨陵区委乡村振兴办一级科员
2王  睿2112810100113211113983杨陵区委乡村振兴办一级科员
3刘欣莉2112810100114211113983杨陵区委乡村振兴办一级科员
4黄  鑫2112810100128211113984杨陵区司法局所属大寨司法所一级科员
5张乐瑶2112810100129211113984杨陵区司法局所属大寨司法所一级科员
6孟  强2112820101001211113985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
7孙晨婧2112820101110211113985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
8白  雪2112820101226211113985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
9刘  凯2112810100203211113986杨陵区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
10张一阔2112810100209211113986杨陵区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
11王  迪2112810100212211113986杨陵区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
12马  倩2112810100218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3杨子江2112810100220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4靳小童2112810100221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5朱凯琦2112810100402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6李选爱2112810100418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7贾泽文2112810100517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8冯浩婧2112810100523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19任  超2112810100610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20邱  阳2112810100706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21张东升2112810100729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22王  欢2112810100810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23张  晴2112810100912211113987杨陵区招商服务一局、二局[参照管理]一级科员


  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考场及面试次序。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