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0-04-15 20:36 来源: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编制了《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十四个方面,主要包括公开条例、领导信息、政策法规、通知通告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门户网站(http://rsldj.yangling.gov.cn/)“党务公开”栏目向公众公开。另外,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示范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办公室。地址: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338室;电话:029-87036685;传真:029-87036685;邮编:712100;电子邮箱地址744303794@qq.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7月和8月每个工作日8:30-12:00 15:00-18:00(节假日除外)。网上申请通过“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统一受理。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2,公民填写附件1,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附件2)。《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递交申请
  当面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到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在线申请的,申请人进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杨凌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