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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关于张辉亚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党工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7-10 11:05

杨陵区委,示范区党工委各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工委2019年6月20日研究,决定:

张辉亚同志任示范区省部共建和区校融合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19年6月20日算起,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