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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关于王居仓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党工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02-08 16:11

中共杨陵区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党委:

  党工委2013年1月11日研究,决定:

  王居仓同志任管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

  张晓燕同志任示范区党群工作部部长。

  免去:

  王曼华同志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副主任职务。

  根据《陕西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精神,对张晓燕同志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2013年1月11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