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的综合成绩,按岗位依次确定了进入体检人员,现予以公布。选聘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各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陕西省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6日